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5-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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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好平带队,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副主任赵德本、李玉明、张岚、刘俊,区人大副巡视员廖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委员、工作顾问参加视察,区政府副区长黄振宇及区环保局、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浦口区城南河流域净水活水工程新河站点、城南河、高旺河等现场点,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河道水质及水污染防治等情况,对相关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希望区政府、环保局、水务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能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