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5-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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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好平带队,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副主任李玉明、张岚、刘俊、韩忠,区人大一级调研员廖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委员参加视察,区领导马伦国及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守兵等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项目建设工地、中石化兰花塘加油站、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等现场点,详细了解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及《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汇报,公安分局、建设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别汇报了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工业企业安全、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执法检查组认为,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在坚持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检查组成员就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知识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好平指出,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举措,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科技手段支撑与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切实提高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要有效发挥法律法规刚性约束作用,认真对照落实,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从根本上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从而实现“本质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