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路带队在我区开展《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区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惠济寺、江浦清真寺、珠江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民宗局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区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城建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规划资源分局等职责单位的补充汇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健全宗教管理工作机制、依法治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始终坚持宗教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做好新时代全区宗教工作。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工作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全区宗教工作“一盘棋”格局。要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强化自我管理,发掘和培养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加大对中青年宗教界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舆论环境。要不断提高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遇有情况能迅速响应、有效处置,对违法违规活动坚持依法依规处置,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