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市人大代表、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组织市代表参加南京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并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代联委)
四、认真做好年终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研究《浦口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执法检查计划》。(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六、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七、组织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八、组织召开信息宣传工作总结会。(责任单位:办公室)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技术支持:浦口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