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会议议题;听取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特色旅游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汇报。(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委、环资城建委)
二、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两落地、一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和市下达我区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开展测评;听取审计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财政局关于浦口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财经委)
三、围绕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调研全区“两落地、一融合”工作情况;调研全区《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
四、筹备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做好区人大代表补选准备工作。(责任单位:人代联委)
六、做好常委会领导调研走访企业相关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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