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江浦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代联委)
二、围绕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议题,调研江浦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责任单位:人代联委)
三、开展《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法制委)
四、组织开展区人大代表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代联委)
五、认真落实“两个报告”制度,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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