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各委员会或有关责任单位关于全区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常委会会议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三、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区”建设以及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委、环资城建委、农委)
四、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调研“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区”建设以及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农委)
五、根据区委部署要求,开展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院府合作”后续运营专题调研。(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根据《2022年区人大机关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和《浦口区人大机关开展党员干部“全员大走访 共建新浦口”活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和大走访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研究室、各委员会)
七、根据《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2022 年重点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开展产业类(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城建类(生态环境建设)、民生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项目跟踪监督。(责任单位:监司委、教科文卫委、预算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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