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和《区人大办党总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研讨等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开展政治学习;听取区政府有关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研究市对区人大考核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讨论研究《南京市浦口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流程》《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办法(试行)》《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有关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和《关于表扬2022年度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研究常委会会议议题;听取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汇报,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三、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开展政治学习;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2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完成情况、2023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与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并对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四、围绕常委会议题,调研2022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调研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调研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委员会)
五、根据《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2022 年重点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对 2022 年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开展项目评议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六、配合做好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代联委)
七、继续开展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责任单位:人代联委)
八、做好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委员会)
九、做好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和大走访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研究室、各委员会)